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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13项举措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2-08-11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8月10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安徽省未保委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细化实化重点任务以及工作举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构建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长效机制。

围绕监护安全,明确落实家庭主体责任、报告处置责任、国家监护责任3个方面责任。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强化监护监督,依法追究失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或举报后要依法依规立即进行处置。民政部门要依法履行临时监护和长期监护职责,为因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

围绕成长环境,明确加强校园学生安全、网络环境整治、机构安全管理、社会环境治理、心理健康关爱、暑期安全防范、精神素养培育7类安全保护。其中,开展“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实施文化护苗、市场护苗、网络护苗、法治护苗等“护苗·四位一体”工程;指导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老师,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树牢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围绕重点人群,明确提出开展定期走访摸排、分类保障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3项保护实招。按季度对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进行摸排,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将未成年人作为社区疫情防控重点人员优先保障。加强信息比对、主动发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让残疾儿童家庭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的监督机制,落实定期走访、个案会商、评估帮扶等制度,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动员党员干部与农村留守儿童建立帮扶联系机制。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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