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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政治生态

——安徽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惩治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2-07-07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自扫黑除恶斗争进入常态化以来,安徽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常态化惩治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坚持统筹推进、协调联动,在深挖彻查、机制建设、常治长效上持续用力,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政治生态。

持续深挖彻查,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

省纪委监委总结固化专项斗争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制定印发《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办法》,指导各地出台常态化“打伞破网”制度文件,细化工作举措。健全完善领导负责、专班攻坚、室组协同、上下联动的组织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确保思想不松、力度不减、质量不降。

常态化斗争以来,全省共查处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505件70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5人,移送检察机关79人。将常态化“打伞破网”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效衔接,严肃查处了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胡征、芜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许红斌和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方庆等一批涉黑恶“腐伞网”,有效净化了政法队伍政治生态。

严抓办案质效,把好关键环节严防“漏网之鱼”

聚焦涉黑组织犯罪案件重要环节,不定期开展“点穴式”精准督导,推动落实落细“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与公安机关建立“一案三通报”制度,即立案后通报,及时掌握情况;办案中通报,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结案移送起诉前通报,进一步抓好深挖彻查。聚焦涉黑组织犯罪案件创新开展复核督导,确保查深查透,实现对专项斗争以来我省共211起涉黑案件复核督导全覆盖,及时处置发现的问题线索,挖出了濉溪县原副县长葛某等一批“漏网之鱼”。

推进行业整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去年以来,聚焦全国扫黑办先后部署开展的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涉及“沙霸”“矿霸”等典型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26人;严惩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农村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共查处群众身边涉黑恶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35人。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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