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至11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5年1月反馈了督察报告。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必须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精准科学编制督察整改方案,毫不动摇、坚决彻底、动真碰硬抓实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均取得明显进展,转办的信访件已办结3379件。在督察整改推动下,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日趋向好,美丽安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一、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等,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方案。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多次暗访督导问题整改。省政府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各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地调研督办。省级负责同志、省直有关部门常态化赴一线开展包保工作,切实推动督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
二是抓实督察督办。建立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体系,清单化、闭环式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月调度、季督导、年考核”,常态化开展提示提醒和现场督办,加强跟踪问效和指导帮扶。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重点,部署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常态化综合暗访督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核查和督促检查等,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提升整改质量。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及时制定追责问责工作方案,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生态环境厅等省有关单位成立联合工作组,按照“严肃、精准、有效”的原则,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二、敢于动真碰硬,强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攻坚
一是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安徽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16个部门联合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强化面源与移动源治理。2025年,全省PM_2.5平均浓度34.3微克/立方米、好于年度目标0.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85.4%、好于年度目标2.1个百分点。打好碧水保卫战。实施长江流域水质提升、淮河流域水质攻坚、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新安江流域水质提质等重大行动。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1.2%、优于年度目标8.2个百分点,长江、新安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巢湖水质稳定达Ⅳ类。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6%。全域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高质量推进合肥等3个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
二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5年以来全省市政污水管网更新改造2879公里,新增城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68万吨,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75%以上。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面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加强建筑垃圾、工业污水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全省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79个、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城市处理需求。相关化工园区完成专业化工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均配套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三是持续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组织开展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建立全省“一本账”,围绕14个重点方面深入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全部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体系,一体推进整改。创新开展重点领域生态环境治理攻坚行动。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为镜鉴,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性、溯源性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系统梳理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农业农村、自然生态领域和生态环境监管等7个方面101类问题,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从“一个整治”向“一类提升”转变。纵深推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对16个设区市的三轮例行督察全覆盖,开展皖北6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和沿江5市及合肥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察,持续拍摄制作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推进问题解决。
三、坚持绿色引领,加快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
一是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全面推进淮南市、合肥高新区等1市3园区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和亳州市、合肥高新区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淮南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典型案例在第29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作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成果展示。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完成全省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扎实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全省2.4万家规上企业实现数字化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的比重提升至45.4%。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692万千瓦,占全社会总装机比例达52%,历史性超越煤电。大力调整运输结构。水路货运量占比36.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铁路专用线加快推进。全省基本实现国三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清零,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90%。
二是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共建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共同制定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深化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不断推动生态屏障共建、污染联防联控、毗邻地区合作、机制协同创新。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实施绿美江淮行动,2025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21.68万亩,封山育林86.69万亩,退化林修复76.21万亩。巢湖十八联圩湿地修复三期项目成功入选“联合国生态系统恢复十年行动”优秀案例。推动生态空间添颜增值。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建立覆盖全省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体系。芜湖市繁昌区、黄山市祁门县、宣城市泾县获评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芜湖市南陵县、黄山市黟县、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获评2025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黄山市入选首批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三是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印发实施美丽安徽建设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绘就美丽安徽建设蓝图。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体系,修订《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法规规章,发布《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规范》等5项生态环境地方标准。深化生态环境司法联动。完善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1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实现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事项“一网通办”,积极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犯罪行为。增强监测监管支撑能力。建成覆盖省、市、县三级和各类环境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5个监测站入选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创新实现国控监测站点电子围栏智慧监管,构建覆盖生态环境全业务的“数字安徽—智慧环保”平台。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和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徽。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