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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2012-06-06作者:

200期,200步。回首历程,我们激动又感慨:伴随着中国民主政治前进的脚步,《民主政治周刊》及时而准确地传播党和政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主张,密切而全面地关注中国民主政治的进程。我们不仅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记录者和观察者,更是参与者和推动者。

——王比学

对于编辑而言,“尊重”二字值千金。尊重事实、尊重真理、尊重群众、尊重创造,这是我们的追求,也是我们的信念。

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过程。客观反映进步,理性看待不足,积极建言献策。民主政治因你的参与而进步;《民主政治周刊》因你的支持而精彩!

——廖文根

从“民主法制”到“民主政治”,刊名之变,采编有别。在学习中策划采访,在思考中打磨稿件。不知不觉又四年,周刊迎来200期。蓦然回首,虽苦虽累,却颇为欣慰,那些字斟句酌的文章,那些反复修饰的版面,真切地记录了我国民主政治进步的点点滴滴,也见证了你我他的努力与付出。

——黄庆畅

每个人的生命年轮是由不同的载体表现的,就我而言,《民主政治周刊》就是载体之一,只不过,每周一期的出刊速度使得时间的纹理更加细密。在记录民主政治宏大进程的页脚处,周刊也留下了我个人的精神印迹。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和民主政治一同成长。

——白龙

没有什么东西是天生完美的,保持生命力的关键在于“进化”。只要不断地坚持改革、攻坚克难,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就会不断取得进步。

变化的是岁月,不变的是追求。民主政治的灿烂明天,我们共同期待。

——张洋

在《民主政治周刊》这个平台上,与您共同聆听时代进步的强音,感受民主政治的脉动,成为“国家舞台”的“前排观众”,这是我的责任,也是我的荣耀。读者的关心与我们的努力将永远伴随《民主政治周刊》的成长进步。我们一直在努力,我们还将更努力。

——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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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民主政治的进步——《民主政治周刊》200期特刊

中国民主政治,感受别样风景

见证·收获

“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庄严宣告,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一项令人瞩目的伟大工程。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当世界在热议“中国速度”、“中国奇迹”时,独具魅力的中国政治发展道路也吸引着全球关注的目光。

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拥有选择权的是本国人民;这条道路是否行得通走得好,最有发言权的依然是本国人民。

事实胜于雄辩。对于共和国而言,这条道路带来的是尊严与荣耀——一个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大国,并不断带给世界以信心和惊喜;对于亿万人民而言,这条道路带来的是激情和梦想——人民群众不仅成为受益者,更成为继续前行的重要推动力量。

对于不断向前的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不同的时间坐标会呈现不同的风景。如果将回望的时间节点定格在2008年1月,那么,翻阅200期的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我们会发现,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民主政治进程,呈现出的是一幅令人回味的美丽风景。

美丽风景,美在何处?

美在基层民主的广度。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直接体现,是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它通过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民主和以居民自治为核心的城市基层民主,将人民民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如何,基层民主是个重要指标。从一村一地的摸索试验,到全国范围的推广实施,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代表的基层民主建设已经在各地开花结果。三年一次的村(居)委会“海选”,不仅推动着基层治理走向民主化,更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民主意识,夯实着整个国家民主发展的基石。一项项具体的民主实践,就是一个个民主政治的生动课堂,通过这个课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容不断丰富,方法不断创新,民主的价值和意义不断得到展现。今天,随着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和制度的健全完善,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日益走向成熟和规范,中国最广泛的人民民主不断焕发新的风采。

美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硬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年一次的全国两会,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别样风景。两会不仅是代表委员履职的舞台,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平台。今天的两会,会场早已经不再局限于人民大会堂,而是延伸到大街小巷、田间地头。从过去的被动了解,到如今的主动参与,日益开放的两会正在聚集越来越多的人气,向世人展示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独特魅力。从2010年6月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多了一个新日程——“专题询问”。从尝试走向常态,从中央走向地方,“专题询问”步履稳健,成效明显。劳动合同、食品安全、土地承包、老年人权益……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的题目直面热点、不避难点。以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为标志的人大监督正日益展现其硬气的一面。今天,随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写进选举法,“人民当家作主”正得到越来越充分的体现。

美在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热度。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一审时的3000元最终确定为3500元,车船税法根据公众意见进行大幅修改……今天的中国,“闭门立法”一去不返,“拍脑袋”决策寸步难行。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民主恳谈制度……随着一系列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在各个层次、各个领域得到体现,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成为党委、政府决策时的“规定动作”,包括立法在内的公共决策与公共管理正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向公众敞开大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尊重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让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民意日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时的重要依据。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不仅是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更是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和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依靠网络,广开言路,实现党委、政府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已经成为今日中国的一道亮丽风景。

美在法治国家建设的力度。法是国之重器。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举凡强国必然是制度大国。2010年底,就在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备受世界瞩目的同时,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了里程碑式的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短短几十年时间,我们就走完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路。其效率令人骄傲,其成就令人自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不仅让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也进一步奠定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的地位,夯实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石。“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随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得到切实维护,国家各项工作逐步实现法治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脚步更为有力,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更为灿烂。

美在服务型政府的温度。2008年5月,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公开”成为一大热词。“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政府的决心有多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就有多大。2011年,随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陆续公布,信息公开迎来更大看点,“三公”话题就像一部“抓人”的电视连续剧,吸引着亿万关注的目光,接受着四面八方的评说。公开的大门一旦打开,再也无法关上。日益给力的信息公开,展示的是人民政府的诚信和对公民知情权的尊重,其进步价值不容低估,积极意义正在显现。从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到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从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从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的发展环境,到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人民看到了更多的实际动作。

美在社会管理的深度。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是社会矛盾凸显期。成绩令人鼓舞,挑战更令人警醒。如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社会管理被提升至更重要的位置,被寄予更高期待。“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党中央吹响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号角。共识推动行动,行动凝聚共识。从构建大调解体制到创新流动人口管理,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从实行网格化管理到积极推动网络问政,随着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深入推进,“活力和谐”成为中国风景的绚丽色彩。

良性的改革发展,得益于坚持两条腿走路,也即经济体制改革每推进一步,政治体制改革就深化一步。正因如此,中国大地上呈现出来的不仅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强大竞争力,更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旺盛生命力。

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这是中国在饱经沧桑、历经磨难之后的经验总结,也是中华民族面向未来、不断向前的庄严宣告。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既要坚信不疑,更要坚定不移。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根据社会发展和人民要求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我们就能不断绘制新的美丽风景,不断创造新的中国奇迹。(郑志文)

江必新

马怀德

甘藏春

周院生

姜明安

莫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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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建言

编者按:如同一场多音部的交响乐谱,4年来,《民主政治周刊》记录了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在各个领域奏响的和谐之音。本期我们约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同时也是周刊的作者、读者,和大家分享他们眼中的《民主政治周刊》,以及公权利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律师队伍的使命、社会矛盾化解、公众参与等领域的发展前景。

为发展公权利鼓与呼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必新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个本质和核心决定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两手抓”:一手是对国家机关的公权力进行优化,一手是大力发展人民群众的公权利。

公权利是与公权力对应并与私权利相区别的概念,指社会政治共同体成员在共同体事务中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请求权、监督权等。经验和实践都表明,逐步扩大公权利是渐进式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也是既坚持改革开放又避免政治动乱的不二法门。为此,近年来,我国坚持把公权利的发展作为民主政治进步之阶梯,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改革新路。

不容否认的是,在我国的权利保障系统里,公权利仍然是一块短板,而一个国家治国理政的文明程度,是由其短板决定的。所以,公权利的价值必须受到重视,公权利的作用必须更加充分地发挥,对公权利的保障必须更加周密。

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自创刊以来,紧扣民主政治脉搏,刊发了大量关于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社会和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合法权益的文章,解读地方发展民主政治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新理念、新举措、新气象,为发展公权利鼓与呼,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摇旗呐喊,可谓贡献良多。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鼓与呼,公权利的价值才逐渐被认识,对公权利的保护才日益受到重视。公权利作为公权力的对应存在,是制约公权力最深厚的力量;作为权利系统的一部分,是所有权利的最后保障;作为连接共同体与个人的桥梁,是成员在社会政治共同体中的地位最为重要的标志。

也正因为有了这样的鼓与呼,通过发展公权利实现民主政治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新路逐渐形成并不断走向成熟。这条新路就是中央提出的“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相信,沿着这条道路坚定地走下去,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将成功。

期待在发展公权利方面有更多的鼓与呼!

依靠法治力量化解社会矛盾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 马怀德

介绍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有益经验,探讨背后的法治逻辑,是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一直以来的报道重心之一。在实践中,由于大部分矛盾纠纷是法律纠纷,因此解决之道主要应该依靠法治,通过法治方式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之所以强调法治的重要作用,是因为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有的地区有过多依赖行政方式解决纠纷的倾向,党委政府站到了解决纠纷的第一线。这不仅增加了纠纷解决的成本,冲击了法定救济渠道,也影响了司法等法定救济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一个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如果过度依赖行政方式,必然会导致行政方式解决纠纷的数量增加,法律途径解决的纠纷数量减少,公众也就不再信赖法治。所以,要想彻底终结各类纠纷,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

为此,应该将人们解决纠纷的思路引导到诉讼、复议、仲裁等理性的维权渠道上,通过法治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新闻媒体也应该多宣传那些依法解决纠纷、而不是靠领导解决纠纷的案例。

在法治社会,应当将民众的诉求及各类争议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是经过长期历史检验逐渐规范化、制度化的成果,是纠纷解决制度的高级形态,具有公开透明、公正可信等形式正义的基本特征,是解决纠纷的最终也是最权威的渠道。当然,为了有效解决纠纷、强化民众对司法的信心,也必须对复议制度、诉讼制度等进行不断的改革、完善,使之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和纠纷解决的要求。

通过宣传依法解决纠纷的案例,强化人们的法治意识,推进和完善民主法治,应该是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的目标之一。

见证法治政府建设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甘藏春

认真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经验和成就,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民主政治周刊》创刊以来的报道重点之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充分报道,既是宣传,也是督促。

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8年来,各地方、各部门严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部署,奋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前行。

健全法制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提。通过多年的努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制度体系初步形成,行政管理各个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同时,各级政府加强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仅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就对42件不符合法治要求的规章进行了不同方式的处理。

规范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基本准则:完善决策机制,注重程序建设,努力做到结果公正;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逐步规范;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

强化监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各级政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同时加强政府层级监督。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政府自我纠错的主渠道,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近3年来,全国每年通过行政复议处理的行政争议约9.1万件,其中直接纠错的比例约为8.66%,间接纠错的比例约为23.1%。

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虽然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将必然随着全民族法治意识的提升而深化,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体制的改革而推进。实际上,在法治政府建设的道路上,西方一些主要发达国家不仅各自选择的模式不尽相同,即使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约束政府权力的形式和重点也有变化。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现阶段中国政府承担的管理经济社会等方面的职能,无论从管理的范围还是承担的责任程度,与西方国家的政府是不能同日而语的,且这种状况在短期内不可能根本转变,这就是中国建设法治政府需要面对的最大实际。

现阶段,一方面,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必须坚持既要控制政府权力,防范政府权力滥用侵犯人权,又要确保政府依法办事并有效履行职责;另一方面,不断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的改革,在阳光政府、诚信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上大胆前进,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只有如此,才能达到“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使法治政府不但实现在制度上,也实现在人们的内心里。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 周院生

不久前,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先后发表了题为“让法律服务到群众门口”和“律师到、企业笑”等文章,详细报道介绍了浙江律师深入企业一线,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法律顾问、经营参谋等全方位法律服务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功能与作用。

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价值所在。《民主政治周刊》近年来对律师服务经济社会的报道,见证了我国律师在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所取得的成绩。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全国仅有律师事务所79家,执业律师212人。目前,全国执业律师已发展到21.5万人,律师事务所近1.9万家,律师法律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大,已经从民事、刑事诉讼等传统业务领域向知识产权保护、金融、证券、保险、环境保护、国际贸易等更宽广的业务领域拓展,涵盖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精神的本质要求,也是我国律师肩负的职业使命。近年来,律师队伍坚持以人为本、执业为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在实践中创造了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律师为民服务“乡村行”、“社区行”、“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等许多好做法,为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了大量法律援助服务,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温暖。据统计,2011年全年,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万余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147万余次,从事公益法律服务21万余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律师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律师所扮演的角色绝不仅仅是打官司和事后救济,更重要的是发挥事前防范作用,通过依法开展非诉讼法律事务,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社会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近年来,广大律师主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坚持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依法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实践证明,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必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为推进民主和法治建言献策

北京大学教授 姜明安

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创刊4年来,在宣传民主、法治理念,报道我国民主、法治实践,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步方面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作为周刊的作者、读者,对此深有感触。

中国曾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一个世纪前,封建专制王朝终于被推翻,但封建专制王朝推翻以后,中国并未建立起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在上世纪的前半个世纪里,中国人民不得不先集中精力解决推翻“三座大山”的任务。“三座大山”不倒,民主、法治不可能建立。然而,在“三座大山”被推翻以后,中国仍然未建立起真正的民主、法治国家。这有各种各样主客观的原因,其中“人治”观念是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对执政者而言。不破除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人治观念,不改变执政者的人治思维,中国不可能建成民主、法治国家。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在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开始认真探索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道路,这一探索取得了重大进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探索的道路并不平坦、顺利,此前不断出现过,今后还必将出现各种各样的障碍、曲折。宣传民主政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重任就历史地落在我们这些理论工作者和媒体肩上。

我们相信,在今后以更大力度探索民主法治道路和以更大步伐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历史时期,《民主政治周刊》一定能继续为民主、法治呐喊,为建设民主、法治国家建言献策提供广阔、坚实的平台。

公众参与成为民主政治亮点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 莫纪宏

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曾多次关注“公众参与”这一话题,《“人民听证”:人民监督政府的新平台》、《公众有序参与助推科学民主决策》等一系列独家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生活领域中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公众参与。

从公众参与的领域来看,已经从传统的群众评议和监督国家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宪法和法律的活动,扩展到国家的立法领域、行政执法领域,甚至是司法审判领域。在立法领域,包括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在内的各级立法机关已经将法律法规通过之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制度化、程序化;在行政执法领域,各级人民政府已经建立起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听证会制度,邀请社会公众参与听证会,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重要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司法审判领域,为了保证法院、检察院的司法活动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已经广泛建立;在基层政权建设中,以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为主要内涵的“村民自治”、“居民自治”开展得有声有色,广大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深入其中,充分利用制度赋予的权利,积极有效地行使各种自治性质的民主权利。

从公众参与的途径、方式和保障来看,社会公众的参与已经从被动参与转向主动投入,从缺少保障发展到获得全面系统的制度实现条件和手段。社会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程度日益加深,公众在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中所提出的各种有益意见和建议,已经成为各级国家机关改进自身工作的最佳纠错渠道。面对科技日益强大、资讯不断发达的变动着的社会,公民通过各类媒介的舆论参与和舆论监督,已经越来越便利地利用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参与权,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实践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主人翁作用。

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的“论政”、“法治论评”、“法治事件评析”等栏目,已经成为公众发表看法、议政建言的园地。社会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有效互动中变得更加和谐、有序。公民施展自己才能的制度空间越来越大,个人价值得到了全面提升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获得了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见证·收获

2008年1月8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民主政治周刊》呱呱坠地。

2012年6月6日,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民主政治周刊》出刊200期。

在历史的长河中,200期或许只是短暂一瞬,但对于一份正在成长的周刊来说,已经承载着许多意义。

200期,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广大读者的热心呵护。

200期,我们紧扣民主政治发展的脉搏,围绕法治建设的热点,聚焦社会关注的话题,不回避、敢担当,尽到了主流媒体应有的引导舆论、社会监督的责任。今天我们选取了其中部分报道进行回顾。

200期,不仅仅代表着一段过去,更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无论前方道路多么漫长,我们将一如既往,以我手写我心,让民主在文字中歌唱,让正义在文字中闪耀,让希望在文字中飞翔,让《民主政治周刊》伴随着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一同成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取得的重大成果。

《民主政治周刊》推出特别报道,见证并记录了这一历史时刻。文章充分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重温了法律体系的形成过程,梳理其经验启示,回应了读者关切。

见报后,很多网友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广大人民智慧的结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集中体现,深深扎根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又保障和促进了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发展。”

十年法治政府建设

2004年3月,国务院出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民主政治周刊》创刊以来,4次推出“十年法治政府”专题报道,总结《纲要》实施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为宣传《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舆论引导作用。

这种回顾、总结性的文章既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肯定,也是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言献策,更是对今后法治政府建设的促进。

“三公”经费公开

2011年4月,中央各部门陆续公开“三公”经费,在社会引起极大关注的同时,也引来各方质疑。

2011年8月3日,《民主政治周刊》推出三个专版,以周密、扎实的解读和论证,引导读者感受中央推进“三公”经费公开的力度和整治“三公”铺张浪费的决心,聆听专家学者关于完善“三公”经费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仅一天,网上发牢骚的声音少了,肯定鼓励的声音多了。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表示,“感到很欣慰,总算得到了承认和理解”。今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两年内省级政府公开“三公”经费。

浙江:村村都有监委会

如何防止村民自治蜕变为“村官”自治?“民主监督硬起来,才能促进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浙江作出了这样的回答。

《民主政治周刊》对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从武义县后陈村首创到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全覆盖的过程进行了全面介绍。

文章见报后,监委会立刻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自此,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式成为保障农村基层民主的组织载体和常态化机制。

南通:民生诉求倒逼管理创新

2009年12月18日,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明确提出要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民主政治周刊》刊登文章,全面介绍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市、“大调解”的发源地——南通市社会管理创新的成功经验。

文章见报后,许多地方政府向南通“取经”,“大调解”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随后,司法部下发《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的意见》,部署从今年2月起至年底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

理性看待网络民意

网络民意是现实民意在网络上的投射和延伸,对于推动公民政治参与、完善政府公共管理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网络民意并不完全等同于真实的民意,不仅泥沙俱下,甚至有时被人操纵、利用。

《民主政治周刊》这期报道提示,政府在重视网络民意的同时,应该以更理性的方式去思考、面对,并且采取有力举措,净化网络环境。

文章见报后,诸多网站全文转载,引发网友热议。一些省部级干部称此期报道“说出了我们的心声”。这样的前沿话题,不仅起到了舆论引导作用,而且为健全网络管理、打击网络谣言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整治酒驾用重典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数量呈爆炸式增长,随之而来的是酒后驾驶导致的事故越来越多。为此,《民主政治周刊》关注酒驾这一现象,探讨“醉驾入刑”,指出对酒驾应该“零容忍”。

报道引发了强烈反响。见报后第三天,公安部就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随即表示,今后对醉酒驾车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1年5月1日起,醉驾正式入刑。

拿本房产证,怎么这么难

在关注民主法制建设的同时,《民主政治周刊》也注重发挥舆论引导、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对社会民生问题的关切,推动问题的解决。

《拿本房产证 怎么这么难》就是对房地产领域“买房拿不到房产证”这一现象的揭露。文章呼吁整治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各个环节、主体,打击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康发展的环境和秩序。

文章见报后,“真是反映了我们的心声”成为诸多购房者最大的感触。更为重要的是,该社区的开发商陆续发还了绝大部分购房者的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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