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科教

来源:人民网2013-12-10作者:

制图:李姿阅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教育部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在公布信息公开项目、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教育部还公布了责任主体,以加强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对未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公开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时纠正或改进,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此外,成人高校及研究生招生单位也将参照上述“十公开”要求,制订相应的招生信息公开办法。(董洪亮)


责任编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