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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先锋网2014-09-02作者:

2014年以来,定远县结合实际,加大创新探索力度,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点围绕破解干部工作中的“四大难题”,取得了一批制度及实践成果。

一是创新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着力破解干部难识准的问题。先后出台了《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分析研判制度》、《新任职干部回访考察评估制度》,建立干部日常考核评价机制。不定期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科学分析研判,动态掌握班子和干部的工作动态,形成了四种类型分析、九步评判“成像”、动静结合透视和“四色预警反馈”研判体系。对新任职干部进行回访考察,及时了解掌握他们进入角色、履行职责、团结协作等方面情况,防止“重任轻管”问题。今年以来,已先后对32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跟踪回访,收到并处理相关意见及建议5条。扎实开展“三重”工作专项考核,对14个重点工作一线机构进行半年度考核,组织开展了针对乡镇干部在秸杆禁烧工作中表现情况的专项考核,通过考核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情况,促进全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是建立干部分类管理模式,着力破解干部培养管理难的问题。上半年,先后制定了《关于实施“351”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程的意见》、《加强女干部培养选拔的意见》、《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在年轻干部培养中实施“墩苗育才”计划,加大培养选拔力度,上半年,安排14名年轻干部到合肥市及周边县挂职;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实施了“125”培养工程,即培养100名左右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200名左右的无党派重点联系对象,50名左右的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按照“不唯年龄”要求,启动了关于加强各年龄段干部的管理的课题调研工作,制定出台了《定远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考核、调配使用,充分发挥他们参谋助手、督导检查、帮带干部、协调联系等方面的作用。

三是加强对乡镇基层干部的考核激励,着力破解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 用制度激发干事动力。突出重视基层的导向,拓宽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推动工作力量向乡镇倾斜,优化队伍结构,保持队伍稳定,充实干部力量,切实选优建好乡镇干部队伍。强化教育培训,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地位待遇,加强考核督查,充分激发乡镇干部的热情和活力。加大乡镇之间、班子之间、岗位之间、县直与乡镇之间干部交流力度。今年上半年首批对13名乡镇副职跨乡镇横向交流。通过交流调整,进一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部活力,选优配强了领导班子。

四是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着力破解干部“难下”的问题。出台了《定远县处理“不在状态”干部暂行办法》,列举了16项“不在状态”表现情形,明确了“不在状态”干部的认定、处理标准。今年上半年,2名不在工作状态的乡镇干部被交流调整。制定《定远县不胜任现职科级干部停职免职暂行办法》,对科级干部停职免职的范围、工作原则、问责主体,以及停职免职的适用情形进行了明确,细化了需进行停职检查的11种情况、免职的8种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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