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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4-07-21作者:

本网讯 (通讯员 王修发)今年以来,来安县坚持以落实责任为导向,层层传导压力,以找准职能定位为抓手,加强整体联动,以创新制度为动力,强化执纪监督,立体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严明“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该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对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进行规范,具体提出了党委领导班子7项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6项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个人5项责任和纪委(纪检组)6项监督责任,并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保障措施、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明确。同时,要求各级党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明确党委应承担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县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县委成立了高规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5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倒查追究制度,形成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责任链”,以“不落实之事”倒查“不落实之人”;落实“签字背书”制度,采取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层层细化责任,明确23个牵头单位和84个县直协办单位的具体任务,县纪委常委会班子成员分赴12个乡镇和32个部门开展督导,面对面约谈党委主要负责人,推动党委、党组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强化整体联动,突出主业主责。县委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形成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工作合力。大力推进“三转”,坚持党委和纪委一起转,轻装上阵,对过去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把不该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共清理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09个,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1个,取消或退出的议事协调机构188个。制定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拟对部分县直单位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县纪检监察机关内设室进行调整合并,改革完善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室,将力量向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上集中。明确12个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在党委(党组)中不再分管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切实找准定位,厘清责任。强化“主业”意识,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布局上,集中力量抓好本职工作,坚持把三分之一以上的力量向办案一线调配。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各级纪检组织的办案力量,投入资金完善了办案工作设施,提高了办案人员的待遇,确保安全文明办案。

创新制度方法,强化执纪监督。该县完善和坚持“三谈两述”制度,对重点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对科级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实施诫勉谈话,实行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完善县纪委常委约谈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或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由县纪委负责同志对其实施警示约谈、诫勉约谈;对乡镇、县直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开展工作约谈,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强化巡查监督,重点将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三重一大”事项落实情况纳入巡查内容。1至6月份,5个派出纪检监察工作室对21和部门开展巡查,下达整改意见书29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5个。严格执纪监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突出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不定期对“四风”问题公开曝光,并严厉惩治腐败。今年以来,他们组织开展明察暗访42次,查处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12起,点名道姓通报批评6人,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查办案件4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

【责任编辑:万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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