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繁昌县适应农村基层工作“重心下移”的新形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村民小组工作新机制,切实解决村民组长职责不清、工作不力、作用难发挥等问题,激活基层组织建设内在“动力”,架起了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桥梁,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组织建设上水平。
“四位一体”:创新村民小组设置调整
按照“人口相对集中、方便管理、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合理撤并村民小组,切实加强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工作,将党组织作用向村民小组延伸,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该县规定:村民小组的管辖范围一般在50户至100户之间,对居住地分散的山区村,可根据实际设置。优化组织设置,按照“一组一长”设置,提倡村“两委”成员兼任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与党小组长、村民代表、治安(计生)信息员等“四位一体”。2009年底,全县原4500多个村民小组合并调整为2020个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村民代表、公安(综治)信息员、计生信息员队伍总人数由9058人精减为2020人,精减幅度分别为55.11%、77.69%。
严把“三关”:选优配好村民小组长
一是严把人选条件关。坚持选配标准向村级后备干部看齐,要求村民组长人选优先从有生产和管理经验,办事公道,遵纪守法,服务热心的发展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务工人员中选拔。二是严把依法推选关。一般由村党组织或5户以上户代表联名提名村民组长候选人,通过本村民组过半数以上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会议或上门投票等方式,选举产生村民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过半数赞成票并以得票多的当选。也可由村民或户代表直接推选产生村民组长,以得赞成票最多的当选。村民组长推选后报村委会备案,对名张榜公布。三是严把任期关。村民组长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如果村民组长违法乱纪、严重失职或不称职,可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召开该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法定程序予以撤换。
三项机制:加强村民组长教育管理
一是明确“五大员”职责。即当好村组工作的“宣传员、信息员、调解员、管理员、监督员”,主要是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动员村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配合村委会抓好计划生育管理、劳动就业服务、农村土地矿山管理、农民建房工作、各类民事调解工作,以及水利兴修、重点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各镇把新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培训列入工作规划,每3年对村民小组长集训一次,村党组织每年培训村民组长不少于两次。三是强化激励保障。村民组长年度务工补贴不低于600元,年终由村一次性发放。县财政每年拿出60万元,按照每个村民小组每年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各镇每三年组织村民小组长体检一次,每年开展“优秀村民组长”评选表彰活动。建立主要村务工作向村民组长通报制度和村民组长例会制度,吸纳村民小组长列席村委会议,增强村民组长的政治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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