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霍山县委紧紧围绕“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任务,积极创新方式,全面推行了“党员活动日”制度,着力解决山区农村党组织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人员难通知、经费难保障、效果难保证的“三难”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党组织活动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活动固定时间,着力破解人员难通知问题。针对山区农村党员居住分散、农活忙、通知不方便的实际情况,霍山县制订出台了农村“党员活动日”制度,首次用制度对农村党组织活动的时间、人员、内容和形式作了硬性规定,要求每季度末月下旬或首月上旬开展1次党员活动日,通过固定“党员活动日”时间,解决了活动难组织、参与人员不稳定的难题,实现了活动的常态化,确保了“有人”参加。
支出财政包干,着力破解经费难保障问题。针对农村党组织活动经费困难的问题,霍山县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新增了村党组织活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县财政每年安排65万元,对50名党员以下的村级党组织,每年安排3000元活动经费;51-100名党员的村级党组织,每年安排4000元活动经费;101名党员以上的村级党组织,每年安排5000元活动经费,不足部分,由乡镇解决,使“党员活动日”正常举办,确保了“有钱”开展。
载体有效整合,着力破解效果难保证问题。针对农村党建工作特点,将“党员活动日”与农村党组织各项活动有机结合。“党员活动日”以村党组织或支部为单位,采取“1(大会)+X(小会)”的方式组织开展,即在举行党员大会的同时,组织“党员活动日”活动,召开党员议事会、党务政务公开领导组会议,以及支部会、党小组会等。“党员活动日”将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制、流动党员“双向带动”等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载体纳入活动内容,围绕“学、议、帮、带”四个字开展活动,即“学政治理论、学党建知识、学农村政策、学法律法规、学实用技术;议党建、议村务、议发展、议致富;帮支部、帮党员、帮贫困户;带头支持村两委工作、带头勤劳致富、带头遵守村规民约,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带动农村结构调整”,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了平台,保证了活动的效果,确保了“有事”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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