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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0-01-30作者:作者姓名

浙江景宁县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自觉把农村党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要求,探索建立“项目化服务、合约化管理、协助化发展”的“立体型”农村党建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党建对推进创新创业、推进景宁跨越和谐发展的能动作用。

以“项目化服务”为抓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树立项目化服务意识,积极渗透项目化服务理念,使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保障作用落到实处、起到实效。一是构建农村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健全和完善县级领导带头抓、县直部门帮扶抓、乡镇党委直接抓、村级组织具体抓的责任体系,努力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积极推广项目建设。牢牢把握“能用、实用、管用”原则,根据群众服务需求,设置服务项目,根据党员干部特点,明确服务主体,通过先行试点、点面结合的形式,推动项目化服务的深入实施。今年以来,县、乡(镇)领导和县直机关部门都与集体经济“空壳”村结对挂钩,通过项目帮扶形式,解决基层党组织“有心办事”而“无钱办事”的矛盾,真正实现“经济不脱壳,干部不脱钩”。三是努力搭建各种服务平台。总结推广葛山乡“留守人员互助中心”、家地乡“党支部联合创业帮扶中心”、 沙湾镇“支部+协会”模式等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开展互帮互助活动中体现先进性,实现党建工作和经济发展在组织设置的不断创新中实现同频共振、互动共促。

以“合约化管理”为重点,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规范、科学、有序运转水平。积极探索推行合约化管理的新模式,把繁杂的农村事务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简约化管理轨道。一是不断巩固村级民主管理集中性规范活动成果。严格落实《村规民约》,推行村民权利义务契约管理,不断加强村级事务、村级财务民主管理的水平。如:今年以来,东坑镇18个行政村全部制定了《生态公约》,明确了发展生态产业、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具体要求,使基层组织在带领村民致富的过程中“有约可依”,真正实现规范化操作。二是深入实施“村级组织星级评定”。 将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与民主化建设的各项具体要求,作为村级党组织年度工作的具体考核指标,并加以细化量化。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对典型示范村的主要干部实行“以奖代补”的褒奖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村级党员干部的管理方式。全面推行以“政绩台”为模式的村干部创业承诺制,全县221个行政村制作了创业承诺履职承诺榜,2106名村“两委”干部落实承诺事项2458条,有效提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创业致富带动力;大力推广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把知情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全面实施农村党员教育管理分类办法,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以“协助化发展”为依托,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水平。紧紧抓住村级领导班子与干部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积极推动主导经济的形成,为农村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选好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在村级组织换届过程中,按照“先定事、后定人、再定责”的原则,通过“两推一选”,“自荐海选”、“公推直选”等方式,把一大批素质优良、干事创业、群众公认的“双强型”人才选入村“两委”班子,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建立健全党内互帮互助机制,有效激励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困难党员关爱基金”,县财政每年拨款20万元,用于救助生活困难党员;积极争取县财政支持,从2007年起,对全县167个困难党支部每年补助2000元的支部活动经费;建立并有效落实卸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制度,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任村“两委”主要干部满10年以上,按年段给予每年500-1000元生活补助,现已发放2007年、2008年度补助费47.01万元,受惠村干部达421人;实行在家党员和外出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共有960对党员结成互助对子。三是扎实开展“四培三带”工程,努力增强党员干部带头致富能力。采取项目支持、结对帮扶、典型引导等方式,把农村乡土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带头人,把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干部,把村干部培养成新农村建设标兵,通过“四培养”途径,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带头致富能力、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带动本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能力,使每个乡镇都有“一批带头人、一批示范基地、一批示范户”,真正发挥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有各类农村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1000多名,带动5000多名农民群众增收致富,形成了花卉、茶叶、竹子、食用菌、高山蔬菜五大特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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