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
理论
评论
党建
经济
社会
文化
法治
生态
科教
市县
公益
首页
时政
理论
评论
党建
经济
社会
文化
法治
生态
科教
市县
公益
当前位置:
首页
--
时政
--
国内
两部门明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来源:
新华网
2024-04-26
作者:
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责任编辑:王振华
上一页
下一页
相关新闻推荐
•
16项中央财政政策稳定实施、多项直补到户 强农惠农富农 这些补贴可领
•
前两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小幅增长
•
教育部启动2026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
•
双向奔赴 一体推动——我国“双创融合”迈入深水区
更多
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
专题推荐
更多
视频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
联系电话:0551-62609367
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