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国内

广电总局公示《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报批稿 指出电视剧演职人员署名应规避争排位等纠纷

来源:新华2021-12-23作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2日对《电视剧母版制作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报批稿进行公示。内容指出,演职人员在电视剧的署名方式、顺序、位置等由聘用合同约定,制片人应在与演职人员签署聘用合同时就署名问题进行沟通和约定,规避争排位等署名纠纷的发生。(记者 王鹏)


责任编辑:王振华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