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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新冠后应如何科学用药?呼吸内科专家详解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2-12-22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在居家自我监测的过程中,什么时候需要及时用药?如何科学用药?12月21日上午,在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费广鹤对此作了介绍。

费广鹤建议,如果没有新冠感染的相关症状,不需要提前预防使用药物。若出现临床症状,用药主要是选用不同对症处理的药物,改善症状。

针对发热,一般情况下,38.5℃以下,不需要服用退热药物,以物理降温为主,多饮水;如果体温超过38.5℃,可以酌情应用退热药物,较为安全的退热药包括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布洛芬、安乃近,选择其中1种即可,按照医嘱或说明书服用,不要超量,热退后即可停用。口服退热药物的同时需要适当增加饮水量,出汗后体温会逐渐下降需要适当补充盐分。退热药使用一般不应超过3天。目前,布洛芬是大家最常用的镇痛退热药,有布洛芬片、布洛芬缓释胶囊、布洛芬混悬液等剂型,成人一次可口服布洛芬片0.2g,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 4-6 小时重复用药 1 次,24 小时不超4次。儿童可选用布洛芬混悬液,剂量需按体重用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布洛芬、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或严重心力衰竭者禁用,活动性或既往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禁用,同时应避免与阿司匹林、华法林、对氨基水杨酸等常见药物同服,避免饮酒。

对于清热、祛湿的中成药物,可参照第九版新冠指南推荐使用,建议只应用一种即可,不要重复使用。

针对咳嗽咳痰咽痛,可以适当应用复方甘草制剂、枇杷露等对症处理药物;伴有流涕、鼻塞等症状,可以应用抗过敏药物缓解症状,如氯雷他定。根据出现的症状,选择对症治疗的药物,通常发热和咽痛等症状会在3-4天后缓解,不可盲目叠加使用多种“感冒药”,以免造成肝肾损害。

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的症状缓解后,就应该适时停药,无需“巩固”疗效。

对于特殊人群如孕妇、哺乳期妇女和儿童这类特殊人群的用药,要根据药品说明书或咨询专业医生使用。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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