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9月5日,记者从省委宣传部“安徽这十年”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改革专场上获悉,我省自2017年起在全国率先探索林长制改革,近年来,我省全面施行《安徽省林长制条例》,推动林长制改革蹄疾步稳、接续递进,主要表现为统筹各方力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统筹“五大森林”行动。

林长制改革推动各级林长、成员单位和广大群众深度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并从“山林”向重点生态功能区域拓展,建立了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省级林长,林长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更加优化健全。全省5.2万名林长守护400多万公顷森林和100多万公顷湿地,形成了林长领衔负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林业治理新格局。全省各类林业经营主体达到3万多个。
同时,把“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统了起来,林业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不断提升。近5年,全省完成造林765万亩,年均超计划任务23%;农田林网建成率达73.8%,有效改善了田间小气候;湿地保护率达51%以上,比2016年增加13.4%;森林火灾受害率2017年以来始终保持在0.5‰以下;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有疫情乡镇、病死松树、发病小班数量实现了“四下降”。
深入实施平安、健康、碳汇、金银、活力“五大森林”行动,突出抓好生态保护修复,加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做强绿色富民产业,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现了“生态受保护,经济得发展、农民得实惠”。全省森林覆盖率从2014年的28.65%增加到30.22%,超过30%的区域生态状况良好国际公认标准,实现历史性突破。2021年全省集体林权流转面积达1350万亩,比2016年增加506万亩;林权抵押贷款规模达300亿元,比2016年增加一倍多;全省林业总产值达5092亿元,比2016年增加近60%,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