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3月1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消费安全的犯罪,制裁消费领域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2021年,全省法院严厉打击侵害消费权益犯罪行为,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刑事一审案件355件,其中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43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94件,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案件6件,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案件47件,强迫交易犯罪案件16件,重拳打击严重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违法犯罪和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犯罪。

妥善审理涉消费者民事权益案件。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消费者权益民事一审案件30763件,其中审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4099件,同比上升12.62%,结案标的额16.05亿元。审结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616件,结案标的额817万余元,审结案件数同比增长48.79%;审结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225件,结案标的额4.11亿元,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民事权益。
同时,着力畅通维权渠道,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通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深入推进专业化审判,大力加强对中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不断提升审判质效。不断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强化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协作配合,形成权益保护合力,消费维权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基本形成。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