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奋勇争先开新局】合肥海关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2-01-17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1月14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奋勇争先开新局”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以来,合肥海关多措并举,大力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自贸试验区统筹发展。

合肥海关副关长 谢国柱

合肥海关积极落实安徽自贸试验区推进行动计划,牵头16项均已启动,8项落地见效。安庆综合保税区顺利通过验收。简化长三角区域内综合保税区之间货物流转手续。积极引导全省各综合保税区企业参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支持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综合保税区全面实施。在合肥经开综保区推行进出卡口“无感通关”,平均通过卡口用时压缩90%。全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1115亿元,同比增长25%。

统筹完善两类区域布局。支持自贸试验区片区申建综合保税区。积极指导自贸试验区(含联动片区)内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政策优势,做大做强加工制造、物流分拨、检测维修等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统筹优化两类区域管理。优化整合承担两类区域监管职责的内设机构,提升海关监管效能,降低通关时效,便利企业需求。对自贸试验区(含联动片区)内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重点企业,优先培育、优先认证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推广“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无感通关’新模式”。

统筹用好两类区域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含联动片区)内综合保税区加快推进海关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条件成熟后,扩大推广至省内其他特殊监管区域。推动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集成电路及智能终端等高端制造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创新,将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模式扩大到为其配套的保税物流中心(B型)等保税监管场所。

统筹推动两类区域产业发展。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维修业务,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做好扩大维修产品目录工作,允许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开展检测业务,按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支持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支持自贸试验区(含联动片区)内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相关产业再制造业务。


责任编辑:王振华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