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1月13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奋勇争先开新局”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我省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省各级财政投入166.7亿元,比上年增长2.8%。

省财政厅副厅长 胡锡萍
我省相继出台了新的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将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作为资金保障首要任务,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占比,引导地方在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前提下,着力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物质基础。
目前,全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责任清晰、使用规范、绩效明显,全年资金执行进度达到97.5%,位居全国前列,为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了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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