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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安徽全年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1-12-30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12月29日,记者从“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我省扎实推进民生工程,截至12月27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拨付1288亿元,全年33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完成公办幼儿园、智慧学校建设任务。拨付公用经费58.8亿元,新增幼儿托位3.2万个,完工公办幼儿园299所,建成智慧学校264所,完成校舍维修改造359万平方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促进了教育公平发展。

开展补贴性培训107万人次,稳定民生之本。筹措稳就业资金30.8亿元,累计开展补贴性培训107万人次,持续推进毕业生就业见习,开发5.46万个公益性岗位,着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省财政厅副厅长 胡锡萍

构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79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580元。

发放养老金137.3亿元,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达到2039万,累计发放养老金137.3亿元。为182.6万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发放7.1亿元。建成养老机构2614家、养老床位40.5万张、社会力量运营床位25.3万张。

完成棚户区改造13.6万套,着力支持住房条件改善。全省新开工棚户区改造15.6万套,开工率104.6%,基本建成13.6万套,完成率107.9%。农村危房改造7062户,竣工率116.8%。完成改造老旧小区1332个。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汪晔宇

支付各类救助资金162.5亿元,兜住兜牢困难保障底线。下达省以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7.8亿元。对282.7万困难群众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应保尽保。向低保对象、困难职工等支付各类救助资金162.5亿元,城乡低保标准达到675元/月,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标准895元/月,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达到1092元/月、集中供养标准达到1510元/月。

完善农村路水厕公用设施,为美好安徽建设奠定基础。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完成593个,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完工4489.5公里,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完工9789.9公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完工6263处,农村厕所改造完成36.5万户,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完成303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391.9万亩。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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