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12月30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贺懋燮介绍日前印发的《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和《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条例》包括规定建设具体要求、建立闭合监管、建立绿色化改造制度、推广适宜技术、明确引导激励措施等5个方面内容,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等高对接长三角,并总结合肥等地实践经验,体现“全面建绿”建设要求,即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并进一步明确在规划、土地供应、设计等环节的绿色建筑要求,实现对绿色建筑全过程闭合监管;加快既有民用建筑的绿色化改造,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先行纳入改造计划,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贺懋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 方廷勇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在实现碳达峰基础上碳排放稳中有降,城乡建设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同时,提出5项重点任务。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智慧化和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郑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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