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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多措并举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强力管控疫情风险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1-07-02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7月2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我省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库贮存经营者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如实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2020年底,全省报备进口冷链食品8321.08吨,截至目前,全省报备进口冷链食品已达到63844.31吨。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韩永生介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进口冷链食品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及省疫防办要求,强化监管、多措并举,督促指导全省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设立了冷链食品监管工作专班,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检查组、信息化保障组、执法指导组4个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采取集中监管仓模式。要求首次进入安徽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均要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2020年底全省设立集中监管仓27个,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集中监管仓87个,每个市均设有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督促各地健全监管仓驻仓监管、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三支队伍,集中监管仓运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进口冷链食品“全建仓、全进仓、全检测”闭环管控格局进一步优化。

实现信息化追溯。全面推广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采取“首站赋码、进出扫码、一码到底、扫码查询”的管理模式,推动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源头到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2020 年底,全省共注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473户,上传商品信息7912条。截至目前,全省共注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9264户,上传商品信息27579条。针对日常监测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和外省通报的涉疫食品流入情况,迅速有序开展排查,对涉疫食品下架封存、依规处置,确保第一时间管控疫情风险。

强化日常排查。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预防性消毒、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等主体责任。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销售没有“四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安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依规赋码,或上传的“四证”及安徽本地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与所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不相符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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