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2月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获悉,为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省、市两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设立了冷链食品监管组,按照人物同防、精准防控、闭环管控的防控策略,推动实现我省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贮存、生产加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全流程闭环管控可追溯,最大程度防范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

全面实行报备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库贮存经营者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前24小时,如实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开展核酸检测全覆盖。对报备的进口冷链食品按照“批批覆盖”的原则,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检测合格的方能进入加工、销售和餐饮环节。对相关环境、食品、从业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规定,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内外包装、贮存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等清洁消毒。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集中消毒和核酸检测,全省已设立集中监管仓27个。
建设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推动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从源头到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进口冷链食品首次进入我省冷库时,要查验“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经消毒检测合格后加贴“追溯码”,通过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上传“四证”,“四证一码”齐全后方可出库在省内流通销售。
严格物流运输监管。督促冷链物流企业严格落实运输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消毒、信息登记、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严密规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日常监测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和外省通报的涉疫食品流入情况,迅速有序开展样本复查、扩大检测、现场管控、环境消杀、流调排查、集中隔离、货品排查追踪等工作,对涉疫食品下架封存、依规处置,确保第一时间管控疫情风险。
持续强化风险排查。对来自风险高的国家和地区的冷链食品开展不间断的市场排查和执法检查,加大抽样检测数量。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预防性消毒、追溯管理、人员管理等主体责任。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销售。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杨燚介绍,我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销售没有“四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安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信息,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没有依规赋码,或上传的“四证”与所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不相符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王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