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时政--省内

我省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设立处罚条款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0-12-30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12月3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省人防办副主任刘兰、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工委副主任曹林生介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罚款最高可达5万元

长期以来,由于人防工程产权不明确,人防工程维护管理一直是工作中的短板和难题,这一问题不仅在我省存在,在全国也普遍存在。对此,本次修订明确了维护管理责任,对防空地下室的收益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同时,针对缺乏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罚则,人防部门执法难的问题,本次修订中,设立了处罚条款,为人防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提供了法规依据,在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对擅自改变利用用途和不维护管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由市或者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重要经济目标实行分级分类防护

现代战争表明,由于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石油化工、交通运输、水利工程、信息通信、科研制造等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和战争潜力,是敌方空袭打击重点目标。搞好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防护建设,就是为保存战争潜力,夺取战争胜利奠定可靠基础。

本次修订,一是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和城市防护并重,都作为人民防空的重点;二是对重要经济目标实行分级分类防护,提出了合理布局、分散设置和有效防护的原则;三是明确指向重要经济目标核心设施和关键设备应建在地下;四是对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防护救援力量建设作出规定。


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

修订《办法》作出了人民防空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规定。所谓战时防空,就是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主要包括发放防空警报,组织人员掩蔽疏散,实施城市交通、治安、灯火等管制,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对空袭灾害后果进行消除、抢险、救护和防疫等行动。

平时服务,就是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城市建设、服务人民生活。近年来,人民防空按照“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发利用人防战备资源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比如:目前修建大量人防工程用于地下停车,完善了城市功能,优化了城市环境,方便了群众生活。


所谓应急支援,就是积极参与政府应急管理行动,充分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为应对和处置平时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提供支援保障。人防战备资源平时用于应急救援,发挥人防资源要素的作用;人防部门参与应急救援,锻炼提高防空能力;两者相得益彰,互为因果。为此,修订《办法》规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疏散地、掩蔽场所平时应当为抢险救灾等应急管理服务;群众防空组织平时应当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协助应急管理等部门担负抢险救灾任务。


责任编辑:王振华

更多24小时新闻排行
更多专题推荐
更多视频
Copyright©中共安徽省委《江淮》杂志社版权所有皖网宣备090008号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8001726号-2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8楼联系电话:0551-62609367邮编: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