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药品耗材价格虚高,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2月4日上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先后5次开展省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年约结余资金20.23亿元,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三个批次共122种药品也在我省落地惠民。

2018年底,我省创新建立“17+13+X”种抗癌药降价惠民机制,在国家确定17种抗癌药降价落地的基础上,我省又选择13种抗癌药实施省级抗癌药带量专项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达39.52%;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放大“X”数量,将更多的抗癌药纳入带量采购。在全国率先破解高值医用耗材招采难题,2019年7月和今年8月先后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破冰”“破浪”行动,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骨科关节类、心脏起搏器类耗材分别平均降价53.4%、20.5%、81.97%、46.75%。
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非过评药品招采工作,2019年12月和今年10月份我省两次开展未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29种头孢菌素类和6种抗肿瘤药品平均降幅35.16%,60种呼吸系统用药、抑酸药、肝胆疾病用药及医学影像对比剂平均降幅50.26%。通过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每年约为参保患者和医保基金节约20.23亿元。
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工作,先后完成3批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受理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59项,授权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制定试行价格新项目86项,调整护理、麻醉类等11个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促进了临床新技术创新发展,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缓解了医疗服务价格突出矛盾。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伊始,我省就在全国率先将疫情救治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11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和用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有力保障疫情救治。
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了价格,打破了药品耗材流通领域多年形成的价格坚冰;实现了各方共赢,通过健全药品耗材降价利益分配机制,减轻了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提升了医疗机构采购动力,稳定了医药企业市场预期;优化了营商环境,进一步营造了公平透明的医疗行业营商环境,建立起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耗材企业的“亲”“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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