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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来源:江淮新闻网2020-04-23作者:陆迪

本网讯(记者 陆迪)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获取社会服务的重要保障,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记者近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获悉,为建设维护好无障碍坏境,《安徽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5月1日施行。

《办法》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责任主体、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监督管理等五方面内容。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与无障碍设施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作出规定。

针对无障碍厕所、电梯、坡道等重要无障碍设施因标识不明导致难以被找到的问题,规定无障碍设施应当设置无障碍标志,并纳入城市环境和建筑内部的引导标志系统。

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方便地获取、交流信息,《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以及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应提供无障碍服务,明确了有关广播电视台、公共图书馆、网站等信息化建设的无障碍要求。

同时,《办法》结合我省“最多跑一次”有关要求,规定国家机关和其他提供公共服务的单位应当通过推进相关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移动客户端办理,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知识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根据需要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给予指导和帮助,让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少跑腿”。

关于功能犬出入公共场所,省司法厅副厅长夏月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我国导盲犬培训和使用技术较为成熟,部分省和城市允许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办法》部分采纳此意见。


责任编辑:史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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