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陆迪)3月24日上午,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帮助我省个体工商户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尽快有序复工复产,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税务局、安徽银保监局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永生介绍,《若干措施》共提出18条具体措施,从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多渠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方便个体工商户进入市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力度、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这六个方面 ,帮扶我省目前共登记的360.9万户个体商户。


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规定按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免征2020年2月至6月单位缴费部分。已缴纳应免费用的,办理退费。
此外,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4月房租。
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贷款利率在原有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个体工商户,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减免租金、商业保理公司减免还款、典当行减免息费。
责任编辑:史洪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