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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确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时间表

来源:江淮新闻网2019-10-25作者:史洪芳

本网讯(记者 史洪芳)10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安徽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度表”,提出今年底前各设区的市要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此外,《实施方案》统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划定推进时间表

《实施方案》确定了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的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各设区的市要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2个国家级试点城市(合肥市、铜陵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设区的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每个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设区的市至少有一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所有设区的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据介绍,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目前尚处于试点启动阶段。

明确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4个方面,明确了13项重点任务,均是垃圾分类各环节涉及到的具体工作。

“分类投放”的重点任务为3项,包括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点,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等。结合我省实际,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部分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三分法。探索开展生活垃圾“定点”投放管理,提高参与率和准确率,鼓励新建小区按每300-500户规划配建一个四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老旧小区按楼栋分布情况,合理设置集中投放点;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标准纳入物业等有关服务合同。

此外,“源头减量”方面,要求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倡导绿色生活、办公,加强快递包装类管理等;分类收运方面,要求加快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优化配备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垃圾实行分类收运管理等;分类处理方面,要求加快推进可回收物循环利用,加强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强化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持续提高不可回收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节约使用资源的“关键小事”,为做细做实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强调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示范引领、完善支持政策、加强法治保障等五项保障措施。


责任编辑:王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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