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出台该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试行)》,规定了该市工业、建筑业、城镇居民和公共服务用水中52个主要行业(产品、用水类型)的77项用水定额指标。
据了解,为了配合该用水指标,该市还印发了《城市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实施细则》,规定超计划用水50%以下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1倍收费;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3倍收费;连续6个月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5倍收费,并可以采取限制供水措施。(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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