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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2015-12-25作者:

因为滥用媒体的舆论监督权,知名媒体人沈颢受到法律的制裁。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就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原总裁沈颢等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沈颢及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处以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罚金。

媒体变质,危害很大。新闻媒体肩负着社会监督和弘扬正气的重大使命,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沈颢等人把手中的媒体变为谋取非法利益的私器,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且玷污了媒体形象,削弱了传媒的公信力。对这样的害群之马,必须依法严厉惩治。 

公信力是媒体的立身之本。竞争越激烈,媒体越要吸取沈颢等人的前车之鉴,守住职业底线,不触法律红线,坚守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基本新闻原则,善用手中的舆论监督权,始终以维护社会公益为旨归。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赢得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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