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队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不足、结构不尽合理以及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一直制约着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日前,安徽组织召开了关于落实《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专题研究班,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计划》的目标和要求。
按照《实施计划》,安徽将建立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的长效机制。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在实施补贴制度方面,将继续落实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
在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上,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纳入“十三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点,分年实施,通过3-5年努力,逐步解决乡村教师居住困难问题。
同时规定,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上限执行,实现教学点中级岗位全覆盖;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县域中小学教师相应岗位总量内,凡在乡村任教累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教师,符合晋升一级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
从当前形式上来看,教育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在农村、在边远的老少边穷岛。作为教育大省,安徽现有中小学专任教师52.7万人,其中乡村教师16.8万人,占总数的31.87%。早在2013年,安徽出台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就明确了“中小学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推进城乡师资均衡配置”的目标任务。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抓手,是开展教育扶贫、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对于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有着重要意义。”安徽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在专题研究班上如是说。
根据《实施计划》,力争到2017年,安徽省乡村教师队伍初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建立起准入规范、交流顺畅、管理有序、保障有力的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汪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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