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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4-10作者:

记者4月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已经出台,今后在我省进城务工的人员只要持有流入地居住证,其随迁子女即可就地、就近、方便、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意见要求各地充分考虑随迁子女流动性大等特点,根据实际需要,可先入学、后办手续,也可中途申请办理转学手续。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还须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满足随迁子女学前教育需求。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平等享受高中招生政策和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也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流入地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随迁子女接受非义务教育,流入地应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收费。

教育厅要求各地全面清理本地区随迁子女就学政策,彻底消除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就学障碍,制订本地政策和实施办法。各地要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措施,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接收学校的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按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的在校生数拨付经费,予以保障;要将家庭经济困难随迁子女全部纳入流入地资助范围,帮助他们完成学业。(陈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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