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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商报》2013-01-31作者:

【数字】

来自省教育厅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2月20日,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82起,已实施经济制裁538.03万元,其中退还436.74万元,没收78.19万元,罚款23.1万元。

【责任状】

责任书明确:各地要严格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严禁以任何名义向学生征订、推荐或者变相推荐教辅和报刊;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收取学费和住宿等费用必须履行备案制,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等等。

设定期限内,主要负责人因人事变动调整的,由继任者继续履行工作责任。

签订“责任状”后,对未履行治理工作责任,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范围内教育乱收费问题严重,发生重大教育乱收费案件的,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昨日下午,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现场,省教育厅厅长程艺与16市的教育部门负责人再次签订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对领导不力、出现严重教育乱收费等问题的责任人,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据了解,省教育厅近年来每年都与各地教育局、直属中专学校等分别签署《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全面贯彻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经过专项检查和治理,教育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家长、学生的不合理负担进一步减轻。

但是,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一定范围和部分学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中小学收费方面,如强制或变相强制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违反高中“三限”政策规定,超范围收取择校费;公办高中招收复读生并收费等。(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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