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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1-10作者:

记者1月9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基础教育八项工作被教育部列入试点,它们分别是: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2年初,教育部开展系列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确定我省四项改革试点项目,其中: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体制机制、减轻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三项在全省试点;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在合肥市试点。 2012年11月,教育部确立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我省芜湖市教育局、部分中小学校和高校被批准列入。2012年12月,教育部确定我省和浙江省开展学籍系统和省自建学籍系统对接试点,确定我省作为唯一试点省份先行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确定我省淮南市为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区。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基础教育阶段改革起步较早,近年来成效显著,基本做到“四无”,即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无超标;同城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无择校;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无差别;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无障碍,城乡和地区教育差距明显缩小,这些是我省被列入试点的原因。(陈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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