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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3-01-06作者:

去年9月部署开展的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已基本结束。截至2012年12月20日,全省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82起,已实施经济制裁538.03万元,其中退还用户436.74万元,没收78.19万元,罚款23.1万元。

此次专项检查针对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检查结果表明,经过多年的专项检查和治理,教育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家长、学生的不合理负担进一步减轻。但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一定范围和部分学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中小学收费方面,如强制或变相强制统一征订教辅材料;违反高中“三限”政策规定,超范围收取择校费;公办高中招收复读生并收费;自立项目收取补课费、试卷费;扩大范围收取住宿费;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跨学期收取择校费等违规收费行为。高等院校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如提高标准收取学生超额度电费,代购公寓用品未与学生据实结算、获得的“回扣”未退还给学生等。此外,幼儿园(所)存在代收伙食费未及时结算、民办幼儿园未到物价部门备案擅自收费等违规行为。

我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同时欢迎广大家长和学生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咨询投诉。(王恺、韩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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