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粤异地高考方案公布

资料图片:记者近日走访北京、陕西、湖北、广东等地发现,城镇化加速人口流动,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但“异地”带来的系列难题也成为一种民生之痛,破解“异地现象”所带来的社会管理难题已成为基层群众的强烈期盼。赵乃育 作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 北京市、广东省30日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记者从北京市教委了解到,北京市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办法将与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制度相挂钩,并争取在2013年出台。在办法出台之前和新办法公布后三年内,北京市将实行四项过渡措施:
从2013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3年,子女有学籍且已连读初中3年,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毕业后,可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有居住证明及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及社保均满6年,子女有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参加高等职业学校的考试录取,毕业后可参加升本考试录取;
从2014年起,进城务工人员持居住证明,有稳定职业及住所,随迁子女有本市学籍且连读高中3年,可以在京借考,回原籍录取;
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在京参加开放大学、网络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北京市成人高考等考试录取。
广
方案分三步实施:2013年起,在广东积分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子女“零门槛”参加高考;
2014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中职学校具3年完整学籍的,可参加中职报考高职的考试,并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具合法稳定职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参加中考且具3年完整高中学籍的,可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广东籍考生同等录取。
对于不符合在广东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4年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可在广东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参加录取。
上海异地高考方案引争议 舆论称“户籍歧视”
随着教育部要求各地原则上应于2012年底前出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方案日期的逼近,全国已有包括山东在内的11个省市拿出了各自的异地高考实施方案,但最受关注的“北上广”三地,截至12月29日仍未正式公布方案。
11省市已公布
12月29日,吉林省正式向外公布该省的异地高考方案,进城务工人员在吉林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可在吉林省报名参加高考。
至此,全国已有11省市公布各自的异地高考实施方案。其中,黑龙江、安徽、重庆、河北、湖南、浙江、吉林、辽宁8省市确定在2013年正式实施异地高考方案,而山东、福建、江西3省将在2014年开始实施。
上海或挂钩居住证
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上广”三地至今尚未拿出具体实施方案。
不过,据媒体披露,上海市的异地高考方案已基本确定,近期将择日公布。据透露,上海方案挂钩居住证,持居住证A证的来沪务工人员,其子女可以按规定在沪参加中考、高考;持居住证C证的,则只能在沪参加中职自主招生考试。这一方案一公布即引争议,有舆论认为,上海方案将随迁子女按居住证等级分成三六九等,是另一种“户籍歧视”。
广东方案目前仍在征求意见阶段,据新华社报道,广东省内有声音认为,全面放开高考政策,会吸引更多人滞留,考验广东承载力,要求异地高考政策考虑现实承载能力,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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