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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安晚报》2012-12-26作者:

2014年前,我省民办小学和初中的学生也有望享受“免费上学”待遇。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落实基础教育三项改革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对于民办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以及高中收费做了明确规定。

指导意见明确,2014年前要试点使民办义务教育学生享受政府提供的同等标准的免费教科书、免除学杂费等项权益,民办校学生也可以免交教科书费和学杂费。制定奖补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和中小学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质量稳定的普惠性服务。

目前我省高中招生实施的是“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每年高中有不高于20%的招生计划用于择校生招生,这些择校生都要缴纳一定的择校费,而统招生则不必交这笔费用。根据指导意见,我省未来几年将建立普通高中保障机制。取消普通高中收费双轨制,即对统招生和择校生采取分别收费的制度。同时建立政府、个人合理分担比例,科学制定高中学杂费收取标准,明确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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