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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日报》2012-08-22作者:

记者昨天从省残联获悉,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法出台。据了解,本次资助对象指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入学前学生户籍为本省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等三个条件。

本次资助标准为,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生、本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本报提醒,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登录省残联网站,查询所需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刘标、王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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