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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徽日报》2012-05-14作者:

记者5月13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日前,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72条措施全面加强我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明确提出高校要防范财务风险,严禁经济担保行为。

该意见指出,高等学校要从预算管理、增收节支、政府采购管理、资金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教育收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八个方面,全面规范和加强财经工作行为。要进一步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切实加强银行贷款管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经济合同管理,严格对外投资管理,严禁经济担保行为。

各高校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监管机制,及时清理、修订各项管理制度,重点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集体决策制度,要针对各项工作中容易产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要建立财务监督与审计、纪检监督的有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根据指导意见,高等学校还要加大财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全面推进民主理财,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陈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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