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日前,安徽省人社厅印发《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强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
《加强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落实选人用人自主权,对照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要求的师生比配足配齐专兼职教师。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技工院校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原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继续有效),逐步实现在职教师职业资格全覆盖。
我省将开辟技工院校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对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符合条件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按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鼓励技工院校招聘、返聘全国知名技工院校校长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我省支持高水平技师学院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共建省级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到2027年,累计在省内外建设5~10个高质量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到2027年,培育技工院校专业带头人和名师1000名以上。鼓励优秀教师破格晋升高级职称,到2027年力争高级职称教师比例提高到20%以上。
《加强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健全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备案机制,完善专业设置条件。技工院校新设专业应符合本校专业发展特色和专业发展规划,市场调研充分,专业定位准确,就业前景较好。
我省还将持续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政策要求各技工院校积极开设符合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等产业需要、就业质量高的新兴专业,改造升级一批传统专业,及时撤并停办与产业发展不适应、供给过剩的专业。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布点多、规模大、需求饱和的专业,积极引导,控制新增;对对口就业率较低的专业,将调控招生规模;对连续三年未招生的专业,将视为停办专业,停办专业再次招生应按规定重新进行备案。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对本区域内的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办学条件不达标、招生人数少、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停止招生直至撤销专业。
责任编辑:陆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