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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2014-01-05作者:

省高院日前就全省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作出整体部署。据了解,此次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将于2014年6月结束,活动聚焦九类涉民生案件。

九类涉民生案件,即以近三年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集中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为扎实推动整个专项活动稳步有序开展,达到预期目标,省高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落实举措。各级法院及时筛选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逐案分析未执行到位的原因,分类制定执行措施。从2014年1月至5月,省高院将带领全省法院集中执行力量,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多方支持,多措并举,及时有效执结在册案件。通过采取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领导重点督办制、每周通报制、领导约谈制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推进专项活动。力争在春节前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在2014年3月底前,对所有被列入本次专项活动的,执结率达到70%,在2014年5月底前,争取基本执结。 2014年6月就全省执行专项活动回顾梳理,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需要的长效机制。(汪若虹 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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