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0日从省高级法院获悉,该院日前制作了《法院刑事诉讼文书规范及样式》,启动规范全省三级法院刑事诉讼文书的工作。这是省高院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又一有力举措。
省高院经过一年半时间的充分调研和应用研究,广泛征求全省法院刑事法官的意见建议,吸收全省法院关于裁判文书改革成功经验,按照最高法院规定的刑事诉讼文书种类,对一审、二审、复核、再审等程序的8类160种法院刑事诉讼常用文书逐类逐个研究,历经10个月先后形成“刑事裁判文书规范、技术规范”和“刑事诉讼文书样式”并编印成书。
据了解,《法院刑事诉讼文书规范及样式》内容具体全面,各类文书之间保持相对完整性。其中,裁判文书类样式44种,决定类文书23种,报告类文书17种,笔录类文书13种,证票类5种,书函类14种,通知类29种,其他类15种。各类文书后均附有制作说明及法律依据,一目了然,方便实用。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求在保持统一结构的前提下,客观全面反映从立案到裁判的审判流程,把刑事审判工作的流程体现在裁判文书中,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在加强裁判文书说理方面,要求用朴素的语言把认定事实、采信证据、法律适用的理由和依据讲清楚,说明白,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从个案中领会法律精神,提高对法院裁判的认同。(李忠好 李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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