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石台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三个突出”让基层党员干部“有权不任性”,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新常态。
突出规定执行,推进作风建设。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着力巩固和扩大“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加强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委监督委员会建设、落实和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提升“阳光村务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促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开展领导联系点、单位联系村、党员联系社区和干部联系户,推动作风效能建设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提升。今年以来,全县县直单位与78个村组建联合党组织,组织县乡村2100多名党员干部与7948户贫困户结对开展“双包”定点帮扶,开展走访慰问活动800余人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90余件。认真受理基层干部信访问题,加强对乡镇党员干部上班纪律、窗口服务、驻镇值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突出教肓管理,增强自律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和有效方法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廉政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结合责任制工作考核,通过组织乡镇科级干部开展述职述廉、开展“学党章、亮身份、做贡献”专题活动,乡镇纪委对所属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及乡镇部门负责人建立完善个人廉政档案。继续在农村广泛宣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覆行职责若干规定》,通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春训、党组织书记上党课、观看《堕落的灵魂》等警示教育电教片,以及举办廉政灯谜、“清廉山乡”廉政摄影展,开办廉政文化橱窗、文化墙等多种廉政警示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镇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共举办乡镇基层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务工作者等培训班11期,各级党组织书记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共计400余次。
突出责任落实,形成建设合力。始终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位置。县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各乡镇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严密的责任网络。年初及时召开县纪委全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年度主要任务。各乡镇迅速传达县纪委全会精神,制定出台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坚持由县领导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及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全县8个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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