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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6-01-14作者:

本网讯(唐晓红 王修发)来安县纪委严把“接访、受理、督办、反馈”信访四个环节,在畅通渠道、规范流程、创新机制等方面狠下功夫,为促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2015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012件,其中初核案件754件,立案查处3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0人;函询67人;信访约谈33人;当年结案率达100%,做到对群众来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严把接访关,畅通渠道纳民意

一是提前介入消“访”。建立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网络,配备村居纪检信访信息员212名,对信访信息做到早上报、早介入、早调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新格局。三年来,共收集信访信息281件,在乡村化解矛盾216件。二是定期开门接“访”。开展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活动,规定每周三为纪委书记信访接待日。同时利用网站和电子触摸屏等媒介,主动公开接访时间、地点、联系电话和工作职责。活动开展以来,接访32起/54人次,受理信访举报11件。三是坚持带案下“访”。 实行常委带案下访制度,集中解决一些疑难复杂、涉及面广的信访问题,保证重大问题提前发现、及早预防、及时解决。制度执行以来,共带案下访28件,收集信访线索36条,解决信访问题34件。四是网络平台受“访”。 在县政府网、清风网等网站开设了“书记信箱”、“在线访谈”等 14个栏目,构建信访举报“网络平台”;投入4000余元更新了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健全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网络。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充分利用社会信息,加大对腐败线索的梳理收集力度。

严把受理关,统一信访件交办流程

一是统一受理。县纪委根据“三转”要求,实行信访归口办理,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委局机关领导接收的来信来访、纠风治乱、司法机关移送的违法违纪事实、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举报部门统一接收,逐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漏斗”式进口。二是统一报批。对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由分管副书记、主管常委、信访室进行分析、研判,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拟办意见,制成《重要信访拟办单》,统一呈报县纪委主要负责同志阅示。三是统一分流。信访举报件经批示后,按批示意见统一分流转交或移送办理。对于业务范围外信访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置。同时把领导批示意见和信访件去向逐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形成“漏斗”式出口。四是统一回收。承办信访件单位办结后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处理结果落实情况、反馈情况等案件相关资料报县纪委信访室备案登记,做到件件有回音。

严把办理关,创新矛盾化解机制

一是建立督办机制。对问题线索,适时通过“请上来”和“走下去”相结合的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了解问题线索处置状态和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各单位办理情况,未按期办结的,发督办通知单,要求限时办结。同时,将各单位办理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二是创新主动约谈机制。2015年初出台《来安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约访暂行办法》,针对信访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与信访人约定时间进行专项约谈,重点破解疑难信访事项,达到了“释疑惑、解难题、促团结、增合力”的目的。三是推行信访研判机制。加强单个信访件内容分析研判。由分管副书记、主管常委和信访室工作人员共同进行研判,对有价值的线索提出调查方案和拟办意见。三年来,经研判提供有价值的线索179件,转立案126件。加强信访举报信息整体形势定性定量分析。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乡镇及县直机关上报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寻找阶段性举报特点、成因及变化趋势,发挥“情报部”作用。

严把反馈关,巩固成果助深化

实行两次反馈制度。一是县纪委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经县纪委主要领导批示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受理情况、办理时限和承办单位告知实名举报人;二是调查组核实清楚,落实处理决定后,及时向信访人本人反馈信件办理结果。对匿名举报有线索的查实后,以座谈会、民主生活会、支部会、政情民意沟通会等形式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反馈记录。针对特殊案件和信访人员,在一次反馈后3个月内进行二次跟踪,进一步了解反映人的思想动态。通过以上举措巩固了案件的查处成果,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局面的形成。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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