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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5-11-24作者:

本网讯(刘洪洁)近年来,阜阳市颍泉区委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区工作大局谋划推进,突出“四抓四强”,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努力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

一、抓关键、强主责。牢牢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抓好“明责、压责、问责、追责”,着力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清单明责,制定实行党委班子集体责任、党委书记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四大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了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召开11次区委常委会,8次涉及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研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委“三转”工作推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案件处理等重点工作。二是强化层层压责,及时制发《2015年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落实意见》,将主要工作任务分成8大项71小项,逐项明确负责领导、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在细化任务分解的基础上,对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人列出责任清单,制发备忘录。试行乡镇和部门正职向区委、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组织5名乡科级党政正职向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进行了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四个层级的汇报会,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区委常委、镇街道党委、区直部门党组主要负责人汇报,区政府区长听取区政府党员副区长的汇报,区委常委听取分管单位的汇报,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听取分管单位的汇报,实现听取汇报全覆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建立健全年初部署、年中督查、年末考评的督考奖惩机制。年中成立3个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上半年落实党风廉风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全面督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现场反馈意见,督促整改,作为年末考评的重要依据。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后的阜阳循环经济园、区市容局、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4个单位通报批评,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强化严肃追责。出台了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一案双查”,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的区市容局、区卫生局、第二实验小学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又对3个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廉政谈话、警示提醒,对区经信委、阜阳循环经济园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抓改革、强职责。区委着眼于解决体制机制深层次问题,制定了《颍泉区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在改革方向上围绕“三个两”(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注重深化纪委“三转”,强化监督执纪监督问责。一是在体制上。在建立健全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了以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并定期召开协调小组会议。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在本轮改革中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各镇街道纪委书记由区纪委拿出初步人选,商组织部门后,报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二是在机构上。深入开展纪委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经过两轮撤消、退出,目前仅保留参与区级议事协调机构10个。以聚焦监督执纪监督问责为导向,调整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由原来10个调整为8个,同时将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加到3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人员占机关总编制的93.5%。以破解同级监督难为导向,整合派驻机构。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多的4个单位,实行重点派驻。对业务相近、相关和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设立10个集中派驻机构。以夯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导向,加强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保留6个镇纪委、街道纪工委,每个镇纪委、街道纪工委配备书记1名,副书记1名(兼监察室主任)、专职工作人员1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及副书记不再分管纪检业务以外的任何工作。以破解基层办案件难为导向,组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室。设立3个乡镇(街道)工作室,目前三个工作室已运转。以落实全覆盖为导向,引入巡查工作机制。成立了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区委督查局加挂牌子,探索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专项巡查。三是在人员上。在全区行政编制紧张的情况下,调剂9个编制给区纪委监察局,从乡镇行政编制中调剂12个编制到乡镇工作室,从区法检两院调入专业人员充实到区纪检监察室,破解了人员编制从哪里来的难题。四是在制度上。出台了《颍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考核办法,制定了《颍泉区加强对科级党政正职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试行)》、《颍泉区科级党政正职向区委、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接受评议实施办法(试行)》、《颍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试行)》等20多项制度。

三、抓教育、强作风。重点抓好常态化、具体化、问责化。一是常态化。把作风建设有机融入到“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有机融入到日常工作中。把“三聚焦三查找三确保”作为主线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扎实完成各项规定动作,组织全区县处级干部及各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同志赴小岗村大包干纪念馆和沈浩先进事迹纪念馆实地参观学习,到市廉政教育中心接受警示教育,先后完成一批典型案件的剖析,编印了《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学习教育读本》、《颍泉区基层党员干部典型腐败案件警示录》、《以案明纪》,制作了《荣学平案件警示教育片》,并在区委中心组学习研讨时,专门进行系统剖析,通过正反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二是具体化。从具体问题入手,从细微之处着手,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颍泉区区级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探索实行了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报备制度。围绕重要问题、重要节日、重点场所、重点人员,加强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频度。三是问责化。问责到位才能震慑到位。今年以来,查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责任追究27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8人,加大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责处理、通报曝光。

四、抓重点,强实效。区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过程中,注重抓重点、带全面。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第一位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挺在前面,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选任力度,严格动议提名、考察考核,任前公示等各环节工作。在提拨干部时征求区纪委意见,同时从今年起,征求意见从区委常委会研究前提到书记酝酿会前。不断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区委面向全市竞争性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其中正科级岗位1名,副科级岗位21名。加大公开考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今年已考录公务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名(含教育、卫生)。加大干部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对现有干部监督机制进行修改完善,出台了新的《颍泉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实施意见》,对“12380”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结合省委第七巡视组来颍泉巡视,集中完成38名县处级干部和670名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并对部分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了抽查核实。创新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用好干部履职记录系统,将全区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科级后备干部、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选派干部等共计551人纳入履职系统,并纳入干部日常考核范围,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三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区镇两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全面公布运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六分开”制度,研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变更决策程序、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实行“一案三书”制度,对区市容局、教育局、卫计委、宁老庄镇有关责任人诫勉谈话同时,还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党风廉政建设问责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查找原因、切实整改,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四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认真开展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严肃查处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突出问题。2014年10月以来,排查线索164条,初核129件,立案1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8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五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1至9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68件(次),立案10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8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追缴违纪资金450.6万元,严肃了党纪法规,提振了党心民心。

【责任编辑:(实习生)李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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