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韩贺彬 詹文星)近年来,太湖县各级各部门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强化执纪问责,狠抓作风建设,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进纪律审查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开展专项治理,及时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每年根据不同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先后开展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清退会员卡、清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党政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清退办公用房、整治小“四风”和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治理工作。同时深入开展了“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效能建设在线访谈、政风行风民主评议、行政许可办件检查、经济发展环境监测、县乡机关财务大检查、全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等一系列活动,认真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
二、严格监督检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常,在重大节日前夕,重申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做到提醒在前、预防在先,让廉洁过节成为习惯。对厉行节约、公车使用、上班工作纪律等规定执行情况,共开展了18次集中监督检查。连续3年对县直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县直13个单位存在的“三公经费”不减反增问题,约谈了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了明确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去年以来,对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12起疑似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责成有关单位修改完善公车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22个,处理2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形成震慑。
三、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县纪委共受理信访举报588件(次),办结587件(次)。全县共立案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41起,处理3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科级干部2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严肃查处了县住建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原主任胡某某受贿案、晋熙镇观音村原党支部书记刘某某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案、天华镇西冲村原党支部书记朱某某贪污受贿案。对这些问题的查处,社会反映良好。
四、坚持惩防并举,注重加强制度建设。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太湖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以及会议、培训、公务出差、费用报销和财务处理等进行了规范。县政府分别制定并公布了县乡两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权力运行。出台了《太湖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做好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推进乡镇财政和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
【责任编辑:(实习生)李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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