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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处 问责 建议 一案三响

来源:2015-07-26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2015年上半年起,安徽阜阳市颍泉区纪委推行案件审理“一案三书”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场景还原

时间:2015年6月29日

地点:颍泉区委五楼会议室

会议内容:颍泉区市容局“一案三书”专场警示教育会

参会人员:区市容局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各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区纪委分管案件审理的常委、案件审理室、党风室、宣教室负责人。

 会议议程:区纪委审理室宣读纪律处分决定书、纪律检查建议书;党风室宣读党风廉政建设问责书;区市容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违纪人员发言谈感想;区纪委领导针对市容局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区市容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表态发言。

过去的党政纪处分执行模式,往往是一种程序性的工作,纪委审理室工作人员拿着处分决定到受处分人员所在党支部宣读,有时委托发案单位纪委(纪检组)领导代为宣读,范围小、影响小,缺乏严肃性和权威性,教育功能相对较弱。现在的新变化:宣读人换成纪委领导,跳出宣读小圈子,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现场讨论反思,会后整改落实。

“一石激起千层浪”。“点名曝光”把身边的同事抛出来,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错误事实公布于众,让发案到位每一个与会人员了解案情,了解党政纪处分条例。既让违纪人员红着脸,也让其他同事捏把汗,原来党纪国法的红线离我们那么近,要保持高度的警醒。

“没想到都是身边的同事,这样的通报很震撼,通过违纪人员谈体会感想,给我们上了一课,哪些高压线不能碰,碰到害人害己。”颍泉区市容局与会干部这样感慨。

追本溯源

2014年以来,颍泉区市容局先后发生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3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共处理违纪违规人员11人。在前几年,颍泉区市容局也多次发生局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及中层干部利用拆违控违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案件。为什么类似的问题反复出现?为什么没有汲取教训反而“前腐后继”?腐败现象背后反映的是:发案单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出事”是个人把握不好,“与我无关”的侥幸心理和责任划分不清形成了“谁出事、谁倒霉”的干部管理不作为心态。因此,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必须查原因、追责任。

实行责任倒查,定向追责,“一针见血”地指出区市容局连续出现问题,党组、纪检组的“两个责任”上哪去了。让领导班子意识到,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不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出现问题领导主体责任“跑不掉”。让单位其他工作人员意识到,我犯错也会“连累”领导,压力和责任是连带的。

“作为纪检组长,出现这么多案件,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我将引以为戒,提醒自己,发挥执纪监督责任!”颍泉区市容局纪检组长自我反思。

创新驱动

这样的变化源于颍泉区纪委监察局实施的“一案三书”工作机制。提到“一案三书”,作为创新案件查处、警示教育联动机制,在向违纪党员干部下发纪律处分(行政监察)决定书的同时,向发案单位下发党风廉政建设问责书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建议书。

纪律审查从单纯查处,转变为查处与专项警示教育并重。根据掌握的案情材料,深入剖析违纪原因,找准颍泉区市容局“病灶”:疏于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抓作风建设力度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开出“药方”: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小四风”;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防控措施,堵塞漏洞。专项整改:颍泉市容局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这个中心“转”,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排查单位廉政风险和制度漏洞,找出单位的“易失阵地”、“易腐岗位”,逐一提出“防范”措施;大胆创新轮岗和岗位交流制度和纪检网格化工作机制。

“亡羊补牢,犹时未晚。”正如颍泉区市容局党组书记在表态发言中所说,“我们有任务,重视不够;我们有制度,落实不到位;我们有监管,力度不到位。纪委对我们的剖析和建议,就像给我们注射一支强心剂、清醒剂。”(周皖青 刘朝晖

【责任编辑:实习生 李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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