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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5-04-24作者:

本网讯(韩贺彬 刘辉)今年以来,安徽省阜阳市为加强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制度,推进监督关口前移。

找准巡查工作定位,聚焦“一个中心”。该市巡查工作紧紧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主要巡查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维护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

创新巡查体制机制,实行“两不固定”。在巡查工作中,做到“两不固定”。首先是巡查对象不固定。哪里问题集中就巡查哪里,哪里群众反映强烈就巡查哪里。对一个地方和单位的综合巡查一般为15-20天,对于问题复杂的,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延长。其次是巡查人员不固定。建立巡查工作人才库,根据巡查对象和业务范围,确定巡查组长和巡查人员组成,组长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班子成员或正县级纪检监察干部担任组长,巡查组成员从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以及优秀县处级干部后备干部中选调。

突出巡查工作重点,确立“三个指向”。重点指向县市区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直县处级(含副县处级)机关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招拍挂、房地产管理、政府采购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医疗卫生、教育、民政等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在巡查方式上,坚持综合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专项巡查。

明确巡查目标任务,坚持“四个着力”。巡查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具体规定的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着力发现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及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问题。同时,将把 “两责任一纪律”、维护群众利益、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巡查内容。

灵活巡查方式方法,做到“五个注重”。注重线索收集。巡查进驻前,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公安、检察、审计、信访部门认真梳理被巡查单位有关问题线索,收集网络舆情信息,移交各巡查组,做到有的放矢。注重信访受理。巡查组进驻后,立即发布巡查公告,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组织专人接待群众来访。注重个别谈话。谈话的主要对象是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和近年来退休的干部等,对重要问题深入谈、反复谈。注重“下沉一级”。到基层单位了解问题,到领导干部工作过的地方了解问题,了解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题,深入掌握有关情况。注重结果运用。巡查结束后,及时将巡查结果向市委报告,向被巡查单位反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被巡查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核查。

目前,阜阳市首轮对市住建委、市房产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基本结束,共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用公车、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等突出问题27个,向被巡查单位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25条,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移交有关线索13个。被巡查单位正在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已经组织力量严肃查办。市委巡查办建立了“问题清单”和“线索台账”,将进行逐项跟踪督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案件查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机制健全到位,切实发挥巡查工作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在此基础上,阜阳市拟继续深入推进巡查工作,进一步扩大范围,增加频次,实施专项巡查,向重点领域覆盖,向基层单位延伸。

【责任编辑:万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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