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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日报》2013-05-03作者:

河北省秦皇岛市日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换届后领导干部在工作调动过程中要做到“五不准”。

其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不准相互宴请接风送行。有关单位和干部不得借机以祝贺为由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赠送礼品或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干部到岗就任由组织部门安排接送,原任单位和新任单位一律不得接送。二是不准插手原单位人事安排。干部到岗前不得以任何理由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和新录用工作人员;到岗后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三是不准随工作调动带走原单位公共财产。干部调动一律不得带走原单位公务用车,所需公务用车原则上由新任职单位在现有车辆中调剂解决;其他办公设备等公共物品,要认真做好交接移交,真正做到“人走账清”“人走物留”。四是不准突击花钱,挥霍公款。严禁以任何形式突击花钱,滥发福利、补贴和实物,以及违规购置设备;严禁私分、隐匿、转移单位的公共财产;不得临时动议决定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审批和工程招投标;不得到基层和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五是不准豪华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新任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要在现有办公用房中调整解决。(耿建扩 李永利 杨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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